******林业局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临武片区)一标段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2月1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0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临武片区)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8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部分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价标准及方法 | 投标人得分 | |||
1 | 2 | 3 | ||||
1 | 企业资信 (15分) | 1、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GB/T45001),每提供1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模糊不清的不计分。) | ||||
2 | 企业实力 (15分) | 1、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到200亩(含)及以上的计15分; 2、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到100亩(含)及以上的计10分; 3、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100亩(不含)以下的,计5分; (注:需提供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生产经营许可证中核准面积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类似业绩 (18分) |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6分,本项最多计18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计分) | ||||
4 | 人员配置 (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提供林业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人员,具有高级职称计4分,具有中级职称计2分, 初级职称计1分。 同一人证书不重复计算,本项最多计20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的不计分。) | ||||
5 | 企业荣誉 (8分) | 投标人具有: (注: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红头文件或荣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计分。) | ||||
6 | 产品质量保证 (24分) | 投标人提供所投苗木品种的“三证一签一说明”,每提供一类苗木品种的计4分,本项最多计24分。(注:未提供不计分。) |
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价标准及方法 | 投标人得分 | |||
1 | 2 | 3 | ||||
1 | 企业资信 (15分) | 1、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GB/T45001),每提供1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模糊不清的不计分。) | 15 | |||
2 | 企业实力 (15分) | 1、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到200亩(含)及以上的计15分; 2、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到100亩(含)及以上的计10分; 3、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100亩(不含)以下的,计5分; (注:需提供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生产经营许可证中核准面积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15 | |||
3 | 类似业绩 (40分) |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本项最多计40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计分) | 40 | |||
4 | 产品质量保证 (30分) | 投标人提供所投苗木品种的“三证一签一说明”,每提供一类苗木品种的计5分,本项最多计30分。(注:所投苗木品种以往的“三证一签一说明”均予以认可,未提供不计分。) | 30 |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