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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二期)第三方检测服务及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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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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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 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二期)第三方检测服务及第三方监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二期)第三方检测服务及第三方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YSGK******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10,176,357.45(人民币壹仟零壹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柒元肆角伍分

  其中包18,349,749.21(人民币捌佰叁拾肆万玖仟柒佰肆拾玖元贰角壹分

     包21,826,608.24(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陆仟陆佰零捌元贰角肆分


2.采购内容:

包号

内容

预算总额(元)

服务期

技术要求或者项目的性质

1

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二期)第三方检测服务

8,349,749.21

检测服务期含盖各子项工程项目检测范围内整个施工期,约为912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所有检测服务内容和工作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的时间为止

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

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二期)第三方监测服务

1,826,608.24

监测服务期涵盖本项目监测范围内整个施工期,约为912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所有监测服务内容和工作并提交正式监测报告的时间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3.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2.3包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②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4包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


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采购公告公示期限:2024101620241023(共五个工作日)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1620241023,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6******街道世博广场J区1301号;

  6.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宜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6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7.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110609:00-09:30(北京时间)

  7.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110609:30(北京时间)

  7******街道世博广场J区907-A(会议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9.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旧村七巷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69-******

******有限公司

******街道世博广场J区1301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9-******           

  邮箱地址:******

  2024年1016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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