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临武片区)二标段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2月1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临武片区)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8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节附表2-1 “商务部分评分表K3”
修改为:
附表 2-1 商务部分评分表 K3(该部分所占权值 30%)
该部分基本分为100 ******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价标准及方法 | 投标人得分 | |||
1 | 2 | 3 | ||||
1 | 企业资信 (15分) | 1、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GB/T45001),每提供1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模糊不清的不计分。) | ||||
2 | 企业实力 (15分) | 1、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到200亩(含)及以上的计15分; 2、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到100亩(含)及以上的计10分; 3、投标人具有苗木基地且面积达100亩(不含)以下的,计5分; (注:需提供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生产经营许可证中核准面积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类似业绩 (40分) |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本项最多计40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计分) | ||||
4 | 产品质量保证(30分) | 投标人提供所供苗木产的三证一签一说明,每提供1类苗木品种的计5分,本项最多计30分。 (注:提供所供苗木以往的三证一签一说明均予以认可,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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