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
初步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类别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投标函附录数据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 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类别数量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
优先选择次序 |
投多个类别的投标人各类别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类别和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的规定,并填写了在岗情况 |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选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0项规定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 款规定,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
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2.1.2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 |
初步评审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技术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项的规定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 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封 (报价文件)
|
初步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如有) |
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且汇总表中每个路段的投标报价未超过其路段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递交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2款的要求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主要人员:20分 履约信誉:20分 业绩:3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1 (1) |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 |
20分 |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得分 |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
||||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
|||||||||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
|||||||||
(3)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近5年内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类似的公路工程(不含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加4分。具体时间指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五年,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
|||||||||
2.2.1(2) |
履约信誉 |
20分 |
信用等级加分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 |
||||
被评为B级(含B级)以上的得10分,被评为C级的得8分。采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交通建设市场相关公告企业名单中主体二类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参与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均按B级信用对待。 |
|||||||||
2.2.1(3) |
业绩 |
30分 |
基本分 |
18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 |
||||
合同金额加分 |
12分 |
近5年内每增加承接并完成过一项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含)类似的公路工程(不含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具体时间指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五年,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的加6分,本项最多加12分。 |
|||||||
2.2.1(4) |
施工组织设 计 |
30分 |
基本分 |
18分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编制基本齐 全,得基本分18分。 |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2分 |
总体布置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分 |
施工方案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1分 |
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得0.9-1分,较合理得0.8-0.9分,一般得0.6-0.7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1分 |
预测及事故应急预案合理得0.9-1分,较合理得0.8-0.9分,一般得0.6-0.7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